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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搬迁和拆迁的赔偿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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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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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24-4-7 22: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搬迁和拆迁的区别如下:
    [align=center]https://spccdn.zaiminglvsuo.com/qy/jR/202105/yh_7_3af742d27de26bc34cacab278d861064.jpg?imageMogr2/thumbnail/1440x/format/jpg/quality/98&v=ba105c55d7451a57c53fad0e643f8080[/align]

      1、补偿性质不同,拆迁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搬迁则不一定。涉及政策行为的搬迁就有经济补偿,如果是个人的行为搬迁就没有经济补偿;[b]拆迁律师咨询[/b]https://www.zaiminglawyer.com/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补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农村房屋补偿、征收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400-801-9299!

      2、性质归属不同,拆迁属于国有用地性质。而搬迁,则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属于集体用地性质。但也有搬迁不拆房的情况,这种情况宅基地仍归属农民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村搬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草房补偿标准是1900元一平方米;

      2、砖瓦房补偿标准是2400元一平方米;

      3、楼房大于2层补偿标准是3300元一平方米;

      4、预制砖结构补偿标准是2800元一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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