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明湖公园自2010年来公开半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性质工人100名左右,第一年签署无效合同,我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属的《劳务派遣法》细则上看到应该与劳务派遣工人一次至少签署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大明湖公园给我们签署的首年是无效合同,第二年签了一年,从这点看就是非法雇佣工人。而且我们这些劳务派遣工人的档案资料都由一个叫什么邦德人力资源公司的地方拿着,待遇更不用说了,我们的工资试用期是600,后来涨到800,干了快两年时间了拿到手的不到1000元,我们也都是大学毕业生啊,以为进入这种事业单位能至少温饱吧,结果现在发的工资连吃饭和抽烟、打手机都不够,这么大了还得住在家里和爸爸妈妈生活!
哎,坑爹啊!
缴纳五险,各种福利费是正式职工的一半,举个例子正式工发1100的烤火费,我们发550!他们烤火用1100我们550就够交暖气费了?
过节费比如春节,他们发1800我们就发1000,都是加班加7、8天,我们也是人为什么不给我们发全额的奖金?我们干的少还是我们加班少呢?
工资不到正式职工的2/1,福利费用都是一半或者更少,连休班都比正式职工一个月少两天,这不是坑爹么?
干了快两年了,工资拿的连个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都不到!
这种单位,名义上是事业单位,拿着事业单位的幌子非法用工!
置温总理亲笔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不顾!
是不是需要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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