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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lieen_ji

【连载中】传奇小说《步步为营》(鸳鸯藤)作者: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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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8 10: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安城,重逢

(三)

  我在敦煌城付了足够的银子,一个去往长安的商队答应带我同行。我如今穿着在敦煌城新买的汉人粗布衣裙,怀里抱着一个包裹,与另外四个女子挤在一辆马车上。我所有的家当:几个囊饼,两套汉人衣裙,一套楼兰衣裙,贴身藏着的银子和藏在裙子下,小腿上别着的一把匕首。

  根据史料记载,汉代的长安城是绵延几千年华夏文明中的第一座世界性大都市。它比当时西方最繁华的古罗马城大三倍。甚至此时的长安城已经具有完备的地下陶水管道,和人类现代机械文明出现后的城市下水管道非常相似。当千年后的巴黎为没有办法避免的城市污水臭气,无可奈何地将香料的应用推向了极至,诞生了巴黎灿烂一时的香水制造,千年前的长安城市民早已享受着干净整齐的城市。

  我虽然想过无数次长安城的样子,可是仍然被它的雄宏庄严震慑。我目测了下我正在走的道路,大约宽45米,路面用水沟间隔分成三股,中间的宽20米。刚进城时,驾车的汉子满面自豪地告诉我,那是御道,是专供大汉天子用的。两侧的边道各宽12米,供官吏和平民行走。道路两侧栽植着槐、榆、松、柏等各种树木,枝叶繁茂,给这座皇城增添了几分柔美。

  我抱着我的包裹,不停地沿着街道走着,我沉浸在对人类盛世文明的膜拜情绪中。一个屋角,一座拱桥都让我惊叹不已。我不知道我走了多久,直到天色转暗时,我才意识到我该找地方歇息。

  这是一家很小的店,店主是一对中年夫妻,他们的收费是我所打听过的店中最便宜的,可即使这样,我手里的银子也只够住十几日,我在菜油灯下仔细地点了两遍银子后,忍不住叹道:“长安米贵,居大不易!”白居易还有一身文才卖于帝王家,我何以为生?以前不管骗偷,还是正当交易,都有爷爷下达任务,我只需配合同伴,如今就我一个人,又该如何?

  正在灯下发呆,猛然想起菜油灯是要另收油钱的,赶忙收好东西,熄灯睡觉。黑暗中,发了一小会子愁,又笑起来。长安城那么大,能养活那么多人,难道我比别人差?我有手有脚,难道还会饿死?真是杞人忧天!

  年轻最大的好处也许就是永远对前方充满希望,可以勇往直前。可也因为过份的乐观导致对困难的估计不足,以至于遇到困难时经常手忙脚乱。我一直以为自己很聪明,可我也犯了每个少年人都有可能犯的错误。

  在这个时代,女子能做的活是那么少。奴婢,歌舞妓,这些都要卖身,我肯定不会卖了自己,让别人主宰自己的生活。绣娘,我不会。而且最麻烦的是我没有保人,有一家店听到我会算帐,工钱要的只是男子的三分之一,那个精明的老板娘颇动了心,可当她问我:“有长安城的人能作你的保人吗?”我的摇头,让她非常遗憾地也摇了头。他们不能雇佣一个不知道底细的人。

  我试图着找过小霍他们,想着至少他们能给我做保人,可一家家商家询问过去,却全都是摇头,没有见过这样的香料商人,我无奈失望下有点怨小霍,果然是骗了我!

  一天又一天过去,钱袋将空,我早出晚归却一无所获。店老板每次我回来时,都会迎上来问候,可当我摇头后,他的脸色也一天天冷淡下来,开始暗示我,他们小本生意,住一天必须给一天的钱,绝对没有可能赊欠。

  九九重阳佳节近,有些性急的店铺已经在门口插上了茱萸,卖花人的摊铺上也加摆了茱萸,酒店的菊花酒一坛坛垒在店外吸引往来者的注意,马车行的生意更是好得不得了,为了重阳节登高不会被耽误,好些人家提早一个月就在定马车,这会子更是往日三四倍的价钱也不见得能雇到一辆马车。

  “头家呵!好心好量,一个钱分给我,给你福寿绵延水流长,水流长!
   头家呵!好心好量,一个钱分给我,给你钱银滚滚发大财,发大财!……”

  一个头发全白的乞丐正领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乞丐在一个店铺前唱着乞讨歌,因为过节,生意不错,店主的心情也很好,出门每个乞丐施舍了几枚铜板。年纪大的乞丐行了个礼就要走,年纪小的却微微撇了下嘴,显然觉得店主有些小气,过节也给得不多。看了眼正在店内吩咐小伙计的老板娘,眼睛一转,拉住了老乞丐,敲打着竹棍继续唱道:

  “头家呵!好心好量,一个钱分给我,给你美貌小妾恩爱欢,恩爱欢!……”

  店主看店内的妻子已经闻声横眉怒看向他,忙又掏出几个铜钱扔到了小乞丐的碗里,急急轰他们走:“去!去!去!我们还要做生意。”

  小乞丐笑着行了个礼,收起手中的破碗,一边走一边高声唱着:

  “头家呵!好心好量,一个钱给了我,给你夫妻同心家兴旺,家兴旺!……”

  我看着店堂内嗔了店主一眼,微含笑意的老板娘,也不禁赞叹地点点头,好一个察言观色,机智多变的小乞丐。可转眼间心情又黯淡了下来,就连乞丐都在过一个收入丰厚的节日,而我已经身无分文,从昨天起没有吃过一口东西,今天晚上也不知道何处栖身。空气中辛烈的茱萸气,雅淡的菊花香,人们脸上的喜色。这一切都与我不相关,我在人来人往的繁华街道独自一人。

  这一天仍然没有任何收获,我抱着自己的包裹缓缓向城外行去。西边有一片白桦林,我今夜打算住在那里,至少可以生一堆火,让自己暖和一些,运气好也许可以逮一只兔子什么的。露宿野外对我来说家常便饭,可饿肚子实在不好受。

  我极度沮丧时想过我是否来错了,琢磨着把包裹里那套楼兰衣裙当掉就有足够的钱回西域。可转而又觉得自己好没用,如果我就这样回去,那我也不可能再是那个未来长安前、无忧无虑,纵情大漠草原的女子。我的心会因为这段失败而灰暗,原来我离开了爷爷,离开了狼群居然什么也做不了,甚至要放弃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份礼物——自己最喜欢的衣裙。不,我不能就这样回去,我会回西域,因为那已是我的故乡,可我不能这样回去。

  也曾想过是否可以晚上入户偷窃,可立即就被自己否定了。如果要做小偷,我不如在西域做,至少地势熟悉,逃跑时便利。我不是千里迢迢来做小偷的,何况长安城是天子脚下,藏龙卧虎之地,万一被捉住了,我可真就一生到头了。

  到了白桦林,才发现与我想(此处后面为乱码,待作者修改后补上)……


[ 本帖最后由 alieen_ji 于 2006-3-11 13: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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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2-28 10: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默默穿行在一堆堆篝火间,饭菜的香气让我的肚子开始疼,我看中了一株大树,正准备今夜就在它身旁睡一觉,篝火旁的一个乞丐已经大叫着跳起来,破口大骂道:“死丫头,你懂不懂规矩,那是你爷爷的地盘!”

  我一转身怒盯着他,他又没有象狼一样撒尿标注自己的势力范围,我即使无意冒犯,也不必口出脏言。可想了想,我何必和他一个浑人计较,遂低头走开,另觅他处。

  他身旁的汉子不怀好意地盯着我,舔了下嘴唇道:“丫头,那一片都有人占了,不过你若肯给爷唱只曲子,只不准爷一开心就肯把爷睡的地方让一点给你,让你和爷同睡。”

  别的篝火旁的乞丐都同情地看了我一眼,低下了头。他们三个泼皮却大笑了起来。

  我缓缓转身看向他们,如果我用匕首,以我被爷爷训练过,又经常和狼兄互相扑打的身手有几成把握放倒三个男子?除非他们身怀武艺,否则七成把握我是有的。

  我正准备蹲下拔匕首,今日下午在长安城内看到的那个小乞丐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冒了出来,手中捧着一壶酒,大大拉拉地走到三个泼皮前,随意地说:“癞头,小爷今日运气好,竟然从一品居讨了一壶上好的菊花酒。”

  三个乞丐闻言都从我身上移开了眼光,盯向了他手中的酒壶。最初骂我的乞丐呵呵笑道:“你小子人不大,鬼机灵不少,这一片的乞丐谁都比不上你。”小乞丐金刀大马地坐下,随手把酒壶递给他,“你们也喝点,别给小爷客气,爷们几个今日也乐乐,学老爷们过过节。”三个乞丐脸上顿时眉目舒展,彷佛发着油光,立即吆三喝四地划拳饮起酒来。

  白日同小乞丐一起的老乞丐走到我身边道:“闺女,人这一辈子,没有过不了的坎,也没有受不了的气。他们说话都是有口无心,你也莫往心里去。你若不嫌弃,陪我这个老头子去烤烤火。”

  这几日饱尝人情冷暖的我,几句温和的话让我戾气尽消。我咬着嘴唇点点头,随在老乞丐身后到他的篝火旁,他笑眯眯地从袋子里摸了两个馒头出来,放在火上烤着。又四处打量了一眼,看没有人注意,他把一个葫芦递给我道:“先喝口菊花酒,暖暖身子,馒头过会就好。”

  我迟疑着没有伸手,有钱人的一袋金子也不见得如何,可乞丐手中的食物,这是何等的份量?老乞丐板着脸道:“你嫌弃这是乞丐的东西?”我摇摇头,他又道:“你是怕酒劲大?放心,这是一品居专门为重阳节酿造的菊花酒,适合全家老小一块饮,味道甘醇,酒劲却不大。”我又摇了摇头道:“我们非亲非故,刚才那位小兄弟替我解围,我已经感激不尽。”

  老乞丐仔细打量了我一眼,笑道:“这世上谁没有个三灾五难,就是皇帝还要宰相帮呢!”说着硬将葫芦塞到我手中,我握着酒壶低声道:“谢谢爷爷!”

  乞丐爷爷一面将烤好的馒头递给我,一面低笑着说:“狗娃子的便宜那有那么容易占的,那壶酒里是掺了水的。”

  夜里翻来覆去却总是睡不着。狗娃子后来对我讲,如果我不怕苦,可以去每家敲后门问是否要人洗衣服,因为他乞讨时曾见到有妇女敲门收衣服帮别人洗。力气我是有的,苦也不怕,只要能先养活自己。默默祈求明天能有好运气。

  天刚麻麻亮,我就进城去撞运气,进了城才记起,走时急匆匆,竟然把包裹忘在老爷爷和狗娃子那里。继而一想,里面值钱的也就一套衣裙,反正他们都是值得信赖的人,晚上又约好回去见他们,目前最紧要的是找一份事情做。

  敲一家门,一家拒绝,后来一个好心的大娘才告诉我,洗衣服也都是熟人上门来收着洗的,并非随意给陌生人洗的。我不死心地仍旧敲着一家又一家。

  “我们院内的衣服有人洗。”身形魁梧的汉子说着挥手让我离开,一个打扮妖娆的女子正要出门,从我身旁经过时,听到我问:“那有别的杂活吗?我也能干,我只要给顿饱饭就可以了。”

  汉子未出声,女子却顿住了脚步,上下打量我,微微思量了会问道:“你是外地人?”我点点头。她问:“来了多久了?长安话说得可真好,居然听不出外地口音。”我为了那可能的工作机会,老实回道:“大半个月了,我学话学得快。”

  女子惊讶地点点头:“看来是个聪明人。长安没有亲戚熟人吗?”我苦笑着摇摇头,她笑着说:“也是,若有亲戚朋友又怎么能落到这步田地。这样吧!昨日宴请了客人的碗碟都还没有洗,你帮着洗了,再把院子打扫干净,我就给你几个包子吃。你可愿意?”

  我大喜着用力点头:“谢谢夫人!”她笑说:“叫我红姑就好了。干的好,只不准日后见面的日子长着呢!”

  我随着她进门开始干活,碗碟虽多,可仍算容易活,院子也不算难打扫,我一个多时辰就干完了所有的活。红姑笑夸我手脚麻利,端了碟包子放在桌上,又给了我杯热茶,从早上到现在我一点东西没有吃,早饿急了,忙拿过吃了起来。红姑在一旁嘻嘻笑着看我吃东西,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问着我话。

  我吃到半饱时,想着狗娃子和乞丐爷爷,问红姑:“我可以把剩下的包子带走吗?”

  红姑脸上掠过一丝惊色,问道:“怎么了?”

  我道:“我想留着晚上饿了时再吃。”

  她释然地笑笑道:“随你!先喝几口热茶,我让人替你包好。”

  我喝了几口茶,忽觉得不对。头开始发晕,手脚也有些发软。心中明白我着道了,装做不经意地站起道:“我爷爷还等着我回去,包子如果包好了,我就先走了。”

  红姑也立起笑道:“那你慢走,我就不送了。”

  我向外急步行去,门口处立着两个大汉,我二话不说,立即拔出匕首,身子却已是一个踉跄。红姑倚着门框笑着说:“累了就在我这里歇歇吧!估计你也没什么爷爷等着,着什么急呢?”

  两个大汉走过来,我欲刺杀他们,却眼前发黑,手中的匕首被他们夺了去,人软软地摔到在地上,最后的意识是听到红姑说:“好个伶俐的丫头!这丫头只怕是会家子,吃了立倒的迷药,她却这么久才晕。你们再给她灌点,把人给我看牢了,否则小心你们的皮!”

  不知道昏迷了多久,当我真正清醒时,发觉并非只有我一个,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与我关在一起,容貌清秀,气质娴静。她看我醒来,忙倒了杯水递给我。我静静盯着她,没有接她手中的杯子。

  她眼眶一红,“这水里没有下药,何况也没有这个必要。这里看守很严,你逃不出去的。”

  我道:“我不渴。”她转身将杯子放回了桌子上,又缩回了对面的床上。

  我活动了下,正常行动没有问题,可四肢却仍然提不上力气,看来他们还特地给我下了别的药。被爷爷知道肯定气死,我竟然离开‘暗夜’不过三四年,就沦落到任人宰割,不过废墟里什么都缺,唯独不缺人,谁能想到还会有人提供食物来骗一个要吃饭要穿衣的人。

  安静地坐了会,理清脑中思绪,我向对面的女孩子道:“我叫金玉,被一个叫红姑的人下了迷药。你呢?”她道:“我叫方茹,是被我后母卖到这里的。”说着她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

  我顾不上安慰她的情绪,赶着问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他们为什么要把我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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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4 12: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方茹眼泪纷纷而落,她哽咽着道:“这里是落玉坊,是长安城中一个颇有些名气的歌舞坊,拐了你肯定是因为你长得美。”

  我闻言不知道该喜该忧,从身上长满绒毛的狼孩到如今的窈窕少女,我费的心思终于得到外人的认可,而且是红姑如此妖娆的女子。可我还没有用美丽去祸害别人,就先把自己祸害了。如果能象妹喜、妲己、褒姒那样,吃吃喝喝、谈情说爱、玩也玩了,乐也乐了,最后还让整个国家为她们殉葬,祸害也就祸害了,我也认了,可我这算什么?

  我问道:“他们是要我们出卖自己身体吗?”

  方茹道:“这里是歌舞坊,不是娼妓坊,这里的姑娘卖的只是歌舞才艺。可说是这么说,只要有人出足够的钱或者碰上有些权势的人,你即使不愿仍旧难逃厄运。除非有人为你赎身,或者你歌舞技艺出众,地位特殊,长安城中最出色的艺人甚至可以出入皇宫。”

  我摇头苦笑起来,正想再问方茹一些事情,门突然被打开,两个大汉走进来。方茹立即哭着叫道:“我不去,我不去。”

  红姑腰身轻摆,一步一生姿地进来,娇媚无限地笑道:“这都寻死觅活了多少回了?打也没少挨,怎么还不长记心呢?今日由不得你,好生装扮了去跟姐妹们学着点。”说完对两个大汉使了个眼色,大汉立即拖着方茹向外行去。

  方茹手乱舞,尽可能抓着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彷似这样就可以改变她的命运,但没有用。床单,随着她滑下了床,又被大汉从她手中抽出;门框,只留下了五道浅浅的指甲印,她的手最终力尽松脱。

  她双手乱舞时,无意被门框勾下了一片衣袖,胳膊上是几道红紫的伤痕,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眼前一幕。

  红姑上下打量着我,啧啧称叹道:“你如今应该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倒是不惊不怕,不哭不闹,你是认命了呢?还是别有心思?”

  我沉默了一会道:“怕有用吗在?哭有用吗?我的惊恐和眼泪能让你放我走吗?只怕换来的是一顿皮鞭或其它刑罚。既然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那我至少可以选择一条痛苦少一点的路。以后我愿意听你的吩咐,只是我的歌舞怕不能如你的意,但我会尽力。”

  红姑愣了一瞬,微眯双眼盯着我道:“你见过不小心掉到水里的人吗?他们因为不会水而惊慌,挣扎着希望能浮出水面,可实际是越挣扎,沉没得越快,最后他们往往不是被淹死的,而是挣扎时,水进了鼻子,呛死的。其实他们不知道如果肯放松自己身体,即使不会游水的人也可以浮在水面。而更可笑的是,很多落水人根本离岸边就很近,往往憋着一口气就能走回岸边。”

  我与红姑对视半晌,两人唇边都带出了一丝笑意,只是各自含义不同。她芊芊玉指理了下鬓角,“你叫什么名字?”

  我道:“金玉。”红姑点了下头,“回头我派丫头带你到自己的房中,你若想要什么可以和她说。这会子我还有事忙。”说着一个妩媚地转身欲离去,却身形停了下,侧回头道:“其实我应该算是救了你一命。如果不是我,你要么最后饿死街头,要么乞讨为生,可你的容貌也肯定让你逃不了噩运,那才是真的污秽肮脏。”说完也不理会我反应,径自腰身一扭一扭地离去。

  我学走路,学跳舞,学唱曲,学吹笛,甚至学刺绣,学写字,背《诗经》,记风雅的笑话趣事。不知道别的女孩子如何看这些,我自己倒是学出了味道,常常独自一人时也呜呜咽咽地练着笛子。尤其是夜色下,我喜欢对着月亮吹笛子,可无奈我如今连一支曲子都吹不全,说是音乐,不如说是鬼哭。可我自己很自得其乐,总是想着不知道狼兄可会喜欢,将来我会在满月时吹给他听。

  坊里的姑娘和红姑抱怨了好多次,红姑却一味心思地偏袒我,甚至痛骂了一番告状的人,说若有我一半勤勉,她们早就红透长安城了。我不想她们因为我的爱好而饱受折磨,可又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爱好,正好要练习针线,就索性用棉花和棉布给她们一人做了一套耳塞,大家在半新鲜好奇半无奈中接受了我的礼物,这才平息了大家对我“夜半曲声”的愤怒。而事后,红姑居然又为此私下笑眯眯地夸奖了我一次,搞得我对自己的逃走计划越发有些迟疑。按理说,我该厌恶红姑,可这个人容貌明艳动人,性格精明却不小气,说话又时不时透着一股引人深思的道理,我实在是讨厌不起来她。

  我刚开始那一个月打过无数次逃走的主意,可不知道红姑给我吃的是什么,药效十分好,不影响我习舞和日常行动,但却让我失去了一身狼的本领。这几个月学东西学出乐趣来,又好吃好住,想着我现在还没有资本和命运对抗,只能先选择顺从,在顺从中等待时机。

  暂时来说,出卖歌舞也是一个不错的行业,我读过的历史记载,在公元两千年前后曾经有一种专门的职业叫娱乐明星,就是以出售自己的歌舞和表演为生,身份地位很高,受万人追捧,甚至有男女为他们自杀。

  日子不留痕迹地滑过,在我能勉强地吹一曲《白头吟》时,新的一年已经快要到了。新年是属于家族亲人的节日,就是最风流的男子这时也要回家团圆,一直歌舞不休的园子突然冷清起来。一屋子无亲无故,或有等于没有的女子或许正是因为这份冷清才越发要把年过得热闹,不知道是在说服自己还是证明给他人看,连彷佛早看透了世情的红姑也是如此,银子大把地花出去,把里里外外几进屋子布置得红红绿绿,说不上好看,却绝对够热闹,够喜气。

  三十晚上红姑当着我的面,大声吩咐护院锁紧门窗,守好院门。然后又命婆子烧暖屋子,召集了园子里二十几个姑娘一起围坐到大榻上,摆好菜肴,行酒令喝酒。众人或因为高兴,或因为难过,个个喝起酒来都有些拼命,连一向郁郁寡欢,不甚合群的方茹也是逢酒必干,毫不推辞。

  我本就没有酒量,喝得又是后劲极足的高梁酒,三五杯下肚,已经脚软头晕,糊里糊涂地爬到榻里胡乱躺下,等我略微清醒时,觉得气闷的难受,睁眼一看,原来方茹头靠在我胸上正睡的香,竟然把我当枕头了。

  环眼四顾,个个都七倒八歪地睡着,你压着我腿,我靠着你背,被子也是半盖半不盖的,幸亏屋子烧得暖和,倒是冻不着。满屋子狼藉中竟透出一股安详,我轻轻把方茹的头抬起,塞了个枕头给她,自己闭眼又呼呼大睡起来。

  刚有些迷糊,忽听得外面嚷嚷声,不一会已经有人来拍门,众位姑娘都是嘟囔了一声,扯了扯被子就又自顾睡去,红姑却立即跳下炕,朝我笑了笑,示意我继续睡,自己抹了抹头发,披上袄子,快步出了屋子。

  我理好衣裙,下炕到窗边向外看去。红姑正向一老一少两个男子行礼,年纪大的男子神情倨傲,只是微点了下头。年少的问着红姑什么话,我隐隐约约听到什么“……女子……长相……三个月前……舫主……”看不清红姑神情,但感觉她好象有些惊恐,说着那两个男子举步向里行来,红姑欲拦,却又畏惧地缩了手。快跑着过来,一面叫道:“都起来!快些起来!”

  炕上的姑娘懒懒地翻着身,几个醉酒醉得轻的,软着身子爬了起来,一脸迷惘地四处看着,几个醉得沉的依旧躺着。我看形势不太对,忙去推她们,“赶紧起来,事情有些不对呢!”众人这才纷纷清醒过来。

  红姑已经挑起了帘子,那两个男子一前一后地进来,眼光从屋子内姑娘的脸上一个个仔细打量着。坊内歌唱得最好的双双姐,显然认得来人,向来带着几分冷淡矜持的她竟然微笑着向两人行了礼道:“大年初一就有贵客来临,看来今年我们园子应该凡事顺利,双儿这里给吴爷拜年了,祝爷身体康健。”

  吴爷紧绷着的脸微微缓和了一下,又立即绷了起来,向双双姐微点了下头,眼光依旧逐个打量着。

  我一直躲在墙角,当吴爷打量到我时,我微笑着向他裣衽一礼,他却神色立变,紧盯着我不放。他一面细看着我一面问红姑:“她从哪里来的?什么时候进的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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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4 12: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姑脸色惨白,犹豫着没有说话,吴爷喝道:“这时候你还不说实话?是真不想要命了吗?”红姑哆嗦了下,低头回道:“她从外地来的,是三个月前进的园子。”

  吴爷看向我问:“红丫头说的可是真话?”我想红姑除了最重要的一点没有说以外,其余的倒都是真话,遂回道:“是真话。”

  吴爷又仔细看了我几眼,喃喃自语道:“应该是错不了了,模样,时间,身份都贴合。”侧头对红姑吩咐道:“舫主找了半个月的人估摸着就是她了。究竟所谓何事,我不是舫主身边的人,不知道,也不敢妄自揣摩。你自己闯的祸,自己看着办,我在外面等你们。”少年人忙掀起帘子,吴爷快步出了屋子。红姑对着吴爷的背影深深行了礼道:“吴爷的大恩大德,红儿紧记。”

  红姑默了一瞬,喝道:“除了阿玉,都出去。”双双姐瞟了我一眼,领着大家快速离去。

  红姑快走了几步到我身前,脸上神色复杂,忽地跪了下来。我忙蹲下扶她,“红姑,你莫要怕,我不知道那吴爷是什么来头,也不知道他所谓的舫主是什么意思。反正你放心,我和你之间没有怨,我只知道你这几个月供我好吃好住好玩的,又学了不少新鲜玩艺。”

  红姑眼眶内忽地充满了泪水,她声音微有些哽咽,“阿玉,难得你心如此大。废话我就不多说了,这是红姑欠你的,红姑先记下。”说完从怀里掏出贴身收好的一瓶药,倒了一颗出来给我。我接过放进嘴里,红姑忙给我递了水,看我服下后道:“一盏茶后,你的力气就开始慢慢恢复。不过因为给你用药的日子有些久了,所以恢复如初,怕是要四五天。”

  我笑道:“我等的及的。”红姑感激地点了点头,拧了帕子让我擦脸,替我理好头发,又帮我整理了下衣裙,牵起我的手向外行去。吴爷看我们出来,眼光扫过我和红姑互握着的手,神色缓和了许多,带着笑意说:“那就走吧!”

  我和红姑乘同一辆马车,跟在吴爷的马车后。我直到现在都不太明白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我们要去见一个人,这个人似乎在找一个象我这样的人,而这个人似乎在长安城内很有地位,因为连他一个不得近身的手下人都可以让长安城内颇负盛名的双双姐客气有礼,让精明厉害的红姑惧怕。

  “红姑,吴爷口中的舫主究竟是谁?”

  红姑道:“你真不认识石舫的舫主?”我摇摇头,“我初到长安,又无亲无故,怎么可能认识这样的贵人?我要认识我还会这么好奇吗?”

  红姑诧异地道:“还真是怪事,好几年舫主没有过问长安城的大小生意了。我经营的园子也是石舫产业,我每年根据生意好坏向石舫交一定钱,以前石舫还会干涉我们低下人如何经营,但这几年只要我们守规矩,别的事情石舫是不管的。”

  “什么规矩?”

  红姑脸红了起来,“规矩不少,比如说,不许拐骗女子入行。”

  我想笑却又赶忙忍住,难怪她如此怕,原来犯了忌讳,我握着她手道:“此事我再不会向任何人说。但以后……”

  红姑忙道:“一次已足够,以后再不会了。我也是心太急,总想着做到长安城最红的歌舞坊,双双歌艺虽然出众,但其余就稍逊,我一直想着物色一个拔尖的人才,却总难有如意的,容貌好的,体态不见得好,两样都好的,机变又差了,当日看到你一下动了贪心,鬼迷心窍犯了大错,事后才担心起万一被石舫知道的后果,可错已铸成。”

  我看红姑语气真诚,忙笑着转开了话题:“红姑这是变着法子夸我呢!我过一会要去见石舫主人,可对石舫却一无所知,红姑能给我讲讲石舫吗?”

  红姑听后,凝神想了下道:“其实我也知道的很少,因为石舫一直行事低调,我自小就在长安城,也算人面宽泛的人,却从来没有见过舫主。听老人们讲石舫好象是做玉石生意起家的,那已经是文帝爷在位时的事情,后来石舫生意越做越大,到景帝爷登基,窦太后主持朝政其间,长安城中几乎所有大的宝石玉器行、丝绸香料铺、酒楼赌馆、歌舞坊,不是由石舫独自开的,就是石舫与其它商家合作的。可后来石舫突然停止了扩张生意,就是原来的生意都慢慢有些放手,行事也越发低调隐秘,这三四年基本没有听闻石舫任何动静,若不是每年要去给吴爷报帐交钱,我自己都要忘了自个的园子是石舫的了。不过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虽然表面上看着石舫在长安城中大不如前,但也没有商家敢轻易得罪石舫。”

  红姑一面讲,我一面凝神思索着事情的前后,此人命人找我,又能说出我相貌,那必定是见过我的。长安的商人,又这么神秘,我脑中忽然掠过我和小霍共骑一马的情景,莫非是他?

  马车缓缓停在了一座宅子前,红姑脸色立即一整,变得端庄肃穆,往日眉梢眼角流动着的娇媚荡然无存。

  吴爷看我们下车后,方上前敲门。外面看着丝毫看不出这宅第与一般富商的有什么不同,门匾上简单地刻着“石府”两字。

  吴爷轻拍了两下门环,立即退到一旁躬身站着,红姑赶紧站到吴爷身后,垂手立好。我撇了撇嘴,也依着样子站在红姑下首。

  门无声无息地打开,一个胡子老长的老头探头看向我们,吴爷立即躬身行了个礼:“老爷子,小吴给您请安了。”红姑也跟着行礼。

  老头挥了挥手让他起来,眼光落到我身上,“这是你找到的人?”吴爷笑回道:“是,找来找去,没想到竟在自己眼皮底下,情况倒约莫对了,老爷子看着可对?”

  老头道:“对不对,我可不知道,先头送来的两个都是刚进门又送回去了。”一面说着,一面转身在前面引路。

  吴爷忙低头跟上,红姑和我也跟在身后进了大门。老头领着我们到了一个小厅,“都坐吧!”说完就转身出了门,一个年纪十岁左右的小厮托着茶盘给我们奉茶,吴爷居然站起欠了下身子表示谢意,红姑和我虽然心中惊讶,但也依样画葫芦照着做了。

  小厮上好茶,浅笑着退了出去。他刚出门,那个老头子又走了进来,脸上带着笑意。吴爷立即站起问道:“可是对了?”

  老头子道:“对了!你们先回去,回头是赏是罚,舫主自有计较。”说完不再理会吴爷和红姑,对着我道:“丫头,跟我来吧!”

  我看向红姑,红姑向我点了下头,示意我赶紧跟去,我因为也很是好奇这个派头又大又神秘的舫主究竟是不是小霍,所以不再迟疑,立即跟随老头而去。

  转过前面的屋子,从一个小小圆门中穿出,在两个夹壁中走了一会,眼前豁然开朗。长廊曲折,横跨在湖面上,不知通向何处,因是严冬,只看到一片光滑的冰面和岸边没有绿叶装点的柳树、桃树,但视野开阔,让人精神一振。

  这屋子竟然别有洞天,前面如同普通人家的屋子布局,后面却是如此气象不凡,过了湖,身旁颜色变得生动起来,虽是寒冬腊月,竹林却仍然生机勃勃,青翠的绿色带着人的心情也鲜亮起来。

  老头子回头看见我神色,笑说:“你若喜欢,回头再来玩,我也爱这片竹林,夏日清凉,冬日又满是生气。这里是竹馆,沿湖还有梅园、兰居和菊屋。”我笑着点了下头,跑了几步,赶到他身边,他加快了脚步。

  竹林尽处是一座精巧的院子,院门半开着。老头子对我低声道:“去吧!”,我看老头子没有进去的意思,遂向他行了一礼,他挥挥手让我去。

  院子一角出,几块大青石无规则地累叠着,间中种着一大丛竹子,几只白色的鸽子停在上面,绿竹白鸽相衬,越发是竹绿鸽白。

  一个青衣男子正迎着太阳而坐,日头已经过了正午有些偏西,他脸微仰,恰让阳光直直照进眼中。

  一只白鸽卧在他膝上,脚边放着一个炭炉,上面的水不知道已经滚了多久,水汽一大团一大团地逸出,在寒冷中迅速凝结成烟雾,让他静坐不动的身影变得有些飘忽。

  眼前的一幕让我不敢出声打扰,我顺着他的目光抬头看向天空中的太阳。虽是冬日的阳光,也有些晃眼,我眯着眼睛又扭头看向他。他却正在看我,不知道是否因为他的眼睛刚刚接受了阳光的照耀,双瞳如黑宝石般,奕奕生辉。

  他指了指他一旁的竹椅,微笑着问,“长安好玩吗?”

  他一句简单却熟稔的问候,我心就忽然暖和起来,脑子里滑过一句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遇见了。我满肚子的疑问都突然懒得问,因为这些问题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和他在这里再次相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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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7 10: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轻快地坐到他身旁,“一来就忙着喂饱肚子,后来又整天呆在红姑的园子里,哪里都没有玩呢!”

  他微抿着嘴角笑道,“我看你过得不错。红姑调教的也好,如今人站出去,倒是有几分长安城大家闺秀的样子。”

  我想起月牙泉边第一次见他时的狼狈,一丝羞一丝恼,“我一直都不错,只不过人要衣,马要鞍而已。”

  一个小厮低头托着一个小方桌从屋内出来,将方桌放到我们面前,又先端了一杯茶给我,我接过茶时,随意从他脸上一扫,立即瞪大了眼睛,“狗娃子?”

  狗娃子板着脸很严肃地对我道:“以后叫我石风,狗娃子就莫要再叫了,那已是好汉落难时的事了。”我看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忍着笑,连声应道:“是,石风,石大少爷,你怎么在这里?”他气鼓鼓地看了我一眼,“九爷带我回来的。”说完低着头又退了下去。

  九爷道:“小风因为他爷爷病重,无奈下就把你落在他们那里的衣服当了,恰好当铺的主事人当日随我去过西域,见过那套衣服,把此事报了上来。我看小风心地纯孝,人又机敏,是个难得的商家人才,所以就把他留在了身边。”

  我点点头,原来是从小风身上得知我“落难”长安的,“爷爷的病可好了?”

  九爷把手靠近炉子暖着,“人年纪大了,居无定所,又饥一顿,饱一顿的,不算大病,如今细心养着就行。听小风说他一直在担心你,回头你去看看他。”

  我道:“你不说我也要去的。”

  他问:“红姑可有为难你?”

  我忙道:“没有!”

  “你紧张什么?”他笑道。

  “谁知道你们是什么规矩?万一和西域一样,动不动就砍一只手下来,红姑那样一个大美人,可就可惜了。”

  他垂目微微思量了会,“此事不是简单的你与红姑之间的恩怨,如果此次放开不管,以后只怕还有人会犯,倒霉的是那些弱女子。”

  我侧头看着他:“红姑已经承诺了我,绝对不会再犯。可有两全的法子?”

  他忽地眉毛一扬,“这事交给老吴头疼去吧!他的人出了事,我可犯不着在这里替他费精神。”他原本神色都是中正温和的,这几句话却带着一丝戏谑一丝幸灾乐祸,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冬日的太阳落的早,这会子已经冷了起来,我扫了眼他的腿,笑说:“我觉得有些冷。”

  他捧起白鸽,一扬手,那只白鸽展翅而去。他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推着轮椅向屋门口行去,我欲伸手帮他,忽想起初见时他时下马车的场面,忙缩回了手。

  快到门口时,门突然缓缓打开,里面却无一人,我惊疑地四处探看,他微笑着解释道:“门前的地下安了机关,轮椅过时,触动机关,门就会自动打开。”

  我仔细看了一眼脚下的地面,却看不出任何异样,心里赞叹着随他进了屋子。

  整个屋子都是经过特别设计,没有门槛,所有东西都搁在人坐着刚好能取到的位置。桌子不是如今汉朝流行的低矮几案,而是高度让人坐在轮椅上刚好使用。他不知道是否是长安城内第一个用胡桌,胡椅,胡床的人。

  他请我坐下,我看到桌子上的油馓子,才忽地想起我从起来到现在还没有吃过饭呢!咽了口口水,正打量着馓子,肚子却已经急不可耐,“咕咕”地叫了几声。

  他正在煮茶,听到声音转头向我看来,我不好意思地道:“没听过饿肚子的声音吗?我想吃那碟馓子。”

  他含着丝笑:“那是为了过年摆着应景的,吃着玩还可以,当饭吃太油腻了。吩咐厨房给你备饭吧!你想吃什么?”

  我还未高兴多久,又皱起了眉头,吃什么?我不会点菜。想了会,郁郁道:“随便吧!最紧要是要有肉,大块大块的肉。不要象红姑那里,好好的肉都切成什么丝什么丁的,吃一两次还新鲜,吃久了真是憋闷。”

  他一笑拉了下墙角的一根绳,小风跑得飞快的进来,他吩咐道:“让厨房做一道红烧全肘,再备两个素菜送过来。”看了我一眼,又补道:“快一点。”

  他把茶盘放在双腿上,转动着轮椅过来。我看了他一眼,对好象快要飞溅出的茶水视而不见,自顾捡了个馓子吃起来。他把一杯茶放在我面前,我立即拿起吹了吹,和着馓子小饮了一口。

  他似乎颇为高兴,端着茶杯也轻抿了一口,“我很少有客人,这是第一次给人煮茶,你将就着喝吧!”

  我嘴里吃着东西,含含糊糊点了点头,问道:“你家里兄弟姐妹很多吧?下面还有十爷吗?”

  他淡淡道:“家中只有我了。父亲盼着人丁兴旺,从小就命众人叫我九少爷,取个吉利。如今叫惯了,虽然没有如父亲所愿,但也懒得让他们改口。”

  我咽下口中的食物,“我家里除了我还有一群狼,那天你见到的那只是我弟弟也是我哥哥。”

  他脸上带出了笑意,“我听下头人说你叫金玉?”我点了下头,“你叫什么?”

  他说:“孟西漠。”

  我惊讶道:“你不姓石?你是石舫的主人吗?”

  他道:“谁告诉你石舫主人姓石?”

  我吐了吐舌头,“我看到门口写着石府,就想当然了。西漠,西边的大漠,名字起得非中原气象。”

  他笑道:“你叫金玉,也没见你金玉富贵。”

  我微微笑着说:“现在不是,以后会的。”

  小风提着一个食盒子进来,刚开了盖子,我已经闻到一股扑鼻的香气,几步冲到了桌旁,忽想起主人还未发话呢!忙侧头看向他,他温和地说:“赶紧趁热吃吧!我现在不饿,就不陪着你吃了。”

  我坐下据案大嚼,一旁的米饭和素菜根本没有动,就守着一个肘子吃。他转动着轮椅到我对面,把我推到一旁的青菜推回到我面前,“吃些青菜。”我瞟了眼青菜没有理会,他又道:“女孩子多吃些青菜,皮肤看上去才会水灵。”

  我愣了一下,有这种说法吗?看他神色严肃不像是在哄我。看看气味诱人的肘子,又看看味道寡淡的青菜,在美丽与美食之间挣扎半晌,最终夹起了青菜,他笑着扭头看向窗外。

  吃饱饭的人总是幸福的,我捧着自己丰足的胃,闻着面前的茶香,觉得人生之乐不过如此。

  一面喝茶,我一面心里打着小算盘,最后放下茶杯,清了清嗓子笑看向他。他用眼神示意我有话就说。

  “嗯!嗯!这个你看,我本来在红姑那里也算住得好吃得好,还可以学不少东西,可如今被你这么一闹腾,红姑肯定是不敢再留我了,我如今身上又没什么钱。俗话说,好汉做事,好汉当。我看你气派不凡,肯定是会为我负责的吧?”我脸不红,气不喘地说完后,眼巴巴地看着他。

  他含笑盯着我,半晌都没有说话,我却脸开始越变越烫,移开了视线,看着地面道:“我认识字,会算术,也有力气,人也不算笨,你看你下面的商铺里可有请人帮忙的?”

  他道:“你想留在长安?”

  我回道:“我才刚来,现在还不想走,什么时候走说不准。”

  他道:“你先住在这里吧!我看看有什么适合你做的,你自己也想想自个喜欢干什么,想干什么。”

  我一颗提着的心落了地,起身向他行了个礼道:“多谢你!我不会白住的,小风能做的我也能做。”

  他笑着摇摇头,“你和小风不一样,小风是石舫的学徒,如今在磨他的性子。”

  我道:“那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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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7 10: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汉书·五行志》说:“汉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座,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境为之。在这种背景下,各种各样高型家具相继出现。胡床等高型家具从少数民族地区传入,并与中原家具融合,使得部分地区出现了渐高家具,椅、凳、墩等家具开始渐露头角,卧类家具亦渐渐变高。床明显增高,可以跂床垂足,并加了许多床顶、床帐和可拆卸的多折多叠围屏。

  汉族人在社交场合的所谓坐,其实就是跪下来把臀部坐在脚后跟儿上,平常生活中的所谓坐也只是席地而坐,有条件的,就在地上铺个垫子,坐在垫子上。此种习俗,自炎黄以来,即已如此,人皆习以为常,不以为怪。凳子、椅子是我国西北少数民族的发明(当年其实根本就是不同国家,不过征服来征服去的,渐渐变到一个版图中),最初称为胡凳、胡椅。早在西晋时期,洛阳的大户人家就争购胡凳、胡椅,开始尝试这种新潮而时髦的坐的方式。

  胡床是一种便携座具,它来自西北游牧民族。胡床由8根木棍组成,两只横撑在上,座面为棕绳联结,两只下撑为足,中间各两只相交相对作为支撑,交处用铆钉穿过作轴,造型简洁,使用方便。它可张可合,张开可以做座具,合起可提可挂,携带方便,用途广泛。晋代胡床已经进入上层人家了。《晋书·五行志》说“秦始之后,中国相尚用胡床貊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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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1 13: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凤凰遇见狼公主

(四)

  马车再次停在了落玉坊前,我的心境却大是不相同,这次我是以园子主人的身份跨入落玉坊。

  早晨刚知道慎行的安排时,我甚至怀疑过慎行是否故意在戏弄我,可从他一成不变的神色中我看不出任何恶意。

  九爷看我一直盯着慎行,笑道:“你放心去吧!这事是老吴向慎行提议的,他肯定知会过红姑,不会为难你的。”又对慎行道:“老吴这几年,泥鳅功是练得越发好了。”

  慎行只是欠了欠身子,谨言却颇为生气的样子,天照一面饮茶一面慢悠悠地说:“这几年也难为他了,满肚子的苦却说不出。”

  …………

  我这边还在想早晨的事情,吴爷的随从已快步上前拍了门。门立即打开,红姑一身盛装,笑颜如花,向吴爷和我行礼问安,我快走了几步搀起她,“红姑不会怪我吧?我也实未料到事情会如此。”

  红姑笑说:“我不是那糊涂人,如今我还能穿得花枝招展地在长安城立足,有什么可怨的?”

  吴爷道:“以后你们两个要互相扶持着打理好园子,我还要去看看别的铺子,就先行一步。”说完带着人离去。

  红姑领着我先去了日常生活起居的后园,“我把我离我最近的院子收拾整理好了,园子里常有意外事情发生,你偶尔赶不回石府时也有个歇息的地方,回头看着缺什么你再告诉我。”我点头称谢。

  我们进了屋子后,红姑指着几案上一堆竹简,“园子去年的帐都在这里了。”我问:“双双姐可是已经走了?”

  红姑叹了口气,坐到榻上,“走了,不但她走了,和她要好的玲珑也随她走了。阿玉,你肩上的担子不轻呀!说实话,听吴爷说你要来,我私心里还高兴了一场,琢磨着不管怎么说,你是舫主安排来的人,我也算找到一颗大树靠了。”

  我这会子才品出几分早晨九爷说老吴是泥鳅的意思来,敢情我不但替他化解了一件难题,还要替他收拾烂摊子,或者他是想拖慎行他们也掉进泥塘?九爷对歌舞坊的生意颇有些任其自生自灭的意思,老吴想利用我扭转歌舞坊生意一路下滑的局面,肯定不是认为我一毛丫头有什么能力,看重的是我和九爷的关系。

  只怕结果让他失望,九爷摆明了把这当一场游戏,由着我玩而已。不过我和老吴的最终目的倒是相同,可以彼此利用,而且,这绝不是一场小姑娘的游戏,我们不妨看看我所能做的,从今日起,长安城中要多一个叫金玉的女子。


[ 本帖最后由 alieen_ji 于 2006-3-14 17: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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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3 14: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慢阿,几天就更新了这一点。是不是没人顶艾琳不愿意了?呵呵。俺同时追的这几部,已经快混了。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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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4 17: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OMA_0 于 2006-3-13 14:17 发表
这么慢阿,几天就更新了这一点。是不是没人顶艾琳不愿意了?呵呵。俺同时追的这几部,已经快混了。晕。
不是啊\"?是作者一直没更新呢,谢谢关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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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3-14 17: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双、玲珑走了,其他姑娘都一般,红不起来。方茹倒有几分意思,可心一直不在这上面,歌舞无心,技艺再好也是有限。我们就这么着,日子也能过,但我估摸着你的心肯定不是仅仅赚个衣食花销,依你看以后如何是好?”

  我忙收回心神,想了会道:“方茹的事情倒不算太难,置之死地而后生,下一剂猛药吧!让她来见我。”红姑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扬声叫丫头进来,吩咐去请方茹。

  “至于其它,一时也急不来,一则慢慢寻一些模样齐整的女孩子,花时间调教着。二则完全靠技艺吸引人的歌舞伎毕竟有限,一个声色艺俱全的佳人可遇而不可求,其余众人不外乎要借助各种外势补其不足,我们不妨在这个外势上多下些功夫。想他人之未想,言他人之未言,自然也能博得众人注意,名头响了,还怕当红的艺人请不到吗?”

  红姑静静思索了会,“你说的道理都不错,可这个‘想他人之未想,言他人之未言’却是说着容易,做起来难。”

  我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红姑,“这个就要靠我们自己,这两日你陪我私下到别的歌舞坊去逛逛,一面和我讲讲这里面的规矩,一人计短,两人计长,总能想出点眉目来。”

  红姑被我神情感染,精神一振,“有道理,我以前只顾着拼头牌姑娘,却没在这些地方下功夫……”

  红姑话语未完,方茹细声在外叫道:“红姑,我来了。”

  红姑道:“进来吧!”

  方茹进来向红姑和我行礼,我站起强拉着她坐到我身旁,笑道:“我们也算有缘分的,基本同时进的园子,又一起学艺。”

  方茹低着头不发一语,红姑冲我做了个无奈的表情。我道:“我知道你不想呆在这里,今日我既接管了园子,也不愿勉强你,你若想回家就回家去吧!”

  方茹猛地抬头,瞪大双眼盯着我,一脸不可置信。我对一旁愣愣的红姑道:“把她的卖身契找出来还给她,不管多少赎身钱都先记在我头上,我会想法子补上。”

  红姑又愣了一会,才赶紧跳起来去寻卖身契,不大会功夫就拿着一方布帛进来,递给我,我扫了一遍后递给了方茹,“从今后,你和落玉坊再无关系。你可以走了。”

  方茹接过布帛,“为什么?”我淡笑了下,“我不是说我们算有缘的吗?再则我的园子里也不想留心不在此的人。”

  方茹看向红姑,含泪问:“我真可以走了吗?”红姑道:“卖身契都在你手里,你当然可以走了。”

  方茹向我跪倒磕头,我忙扶起她,“方茹,将来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就来找我,我们毕竟姐妹一场。”方茹用力点点头,紧紧拽着她的卖身契小步跑着出了屋子。

  红姑叹道:“自从进了园子,我还没见过她有这么轻快的步子。”我也轻叹了口气。

  红姑问:“你肯定她会再回来吗?”我摇头道:“世上的事情有什么是十全把握的?只要有一半都值得我们尽力,何况此事还有七八成机会。”

  红姑笑道:“我帐可不会少记,买方茹的钱,这几个月请师傅花的钱,吃穿用度的钱,总是要翻一翻的。”

  我头疼地叫道:“我一个钱还没赚,这债就背上了,唉!唉!钱呀钱,想你想得我心痛。”

  红姑笑得幸灾乐祸,“你心痛不心痛,我是不知道。不过待会你肯定有一个地方要痛。”

  我看她目光盯着我耳朵,赶忙双手捂住耳朵,退后几步,警惕地看着她。红姑耸了耸肩膀,“这可不能怪我,原本你已经逃了出去,结果自己偏偏又撞了回来,既然吃这碗饭,你以后又是园子的脸面,自然躲不掉。”

  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罢了,罢了!我就牺牲一下,想当年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牺牲家庭幸福获得了个人成就的巨大成功,我不过是奉献一下自己的耳朵而已。

  我回到竹馆时,埋着头蹑手蹑脚地溜进了自己屋子,点灯在铜镜中又仔细看了看。好丑!难怪石伯见到我,眼睛都眯得只剩下一条缝。

  听到小风来送饭,往日闻到饭香就赶着上前的我此时却仍跪坐在榻上。

  “玉姐姐,你吃饭不吃饭?九爷可等着呢!”小风在门外低叫。

  我皱着眉头,“你帮我随便送点吃的东西过来,我有些不舒服,想一个人在屋子里吃。”

  小风问:“你病了吗?让九爷给你看一下吧!我爷爷的病就是九爷看好的。”

  我忙道:“没有,没有,不是大毛病,休息一下就好。”心里有些惊讶,九爷居然还懂医术。

  小风嘟囔着,“你们女的就是毛病多,我一会端过来。”

  我心想等我耳朵好了再和你算帐,今日暂且算了。

  用过晚饭,我琢磨着究竟怎么经营园子,门外几声敲门声。我心里还在细细推敲,随口道:“进来。”话说完立即觉得不对,忙四处找东西想裹在头上,一时却不可得,而九爷已经转着轮椅进来,我赶紧双手捂着耳朵,动作太急,不小心扯动了丝线,疼得我直吸气。

  “哪里不舒服?是衣服穿少了冻着了吗?”九爷看着我问。我摇摇头,他盯了我会,忽然笑起来,“红姑给你穿了耳洞?”我瘪着嘴点点头。

  他笑说:“把手拿下来。红姑没有和你说,少则十日,多则二十日都不能用手碰吗?否则会化脓,那就麻烦了。”

  我想着红姑说的化脓后只怕就要把丝线取掉,等耳朵完全长好后再穿一次。再顾不上美与不美的问题,忙把手拿了下来。

  古代穿耳是一件颇为恐怖的事情,红姑先拿两个花椒粒替我研磨耳垂,足足磨了顿饭的功夫,磨得我耳朵又烧又痛时,红姑才说:“够薄了,可以动针。”然后拿出浸泡在酒中的针和线,把我的耳朵当衣服,那么狠狠一扎,用针将线引过,再将丝线系好,那个痛非经历过的人不能描绘。最后因为怕丝线太轻,不能坠出耳洞,特意揉捏两个小面疙瘩挂在丝线上。我大嚷着“太丑,让我如何见人?”红姑无奈地说:“这有什么办法?女孩子五六岁时父母就会给穿了耳,我也是第一次碰到你这么大还没穿耳的人。”

  九爷看着我一脸哭丧的样子,笑摇了下头,转着轮椅出了屋子,不一会他腿上搁着一个小陶瓶又转了回来,“这是经过反复蒸酿,又多年贮存后,酒性极烈的酒,对防止伤口化脓有奇效。”

  他一面说着一面拿了白麻布蘸了酒示意我侧头,我温顺地跪在榻上,直起身子,侧面向他,他冰凉的手指轻轻滑过我的耳垂,若有若无地触碰过我的脸颊,我的耳朵脸颊未觉得冷,反倒烫起来。

  他一面帮我擦酒,一面道:“我小时也穿过耳洞。”我惊讶地说:“什么?”扭头就想去看他的耳朵。

  “别乱动。”他手欲扶我的头,我侧头时,唇却恰好撞到了他掌心,我心中一震,忙扭回头,强自镇定地垂目静静盯着自己铺开在榻上的裙裾。

  他手在空中微顿了一瞬,又恢复如常,静静替我抹完右耳。他换了一块麻布,“这只好了。”我赶忙调转身子,换一面对他,他手下不停,接着刚才的话题,“幼时身体很不好,娘亲听人说,学女孩子穿个耳洞,会好养很多,所以五岁时娘亲替我穿了耳洞……抹好了,以后每日临睡前记得抹。”

  我扭头看向他,指了指自己耳垂上挂的两个小面疙瘩,“你小时候也挂这么丑的东西吗?”

  他抿着嘴笑了一下,“娘亲为了哄着我,特意将面上了颜色,染成了彩色。”我同情地看着他,他那个好象比我这个更“引人注目”。

  他转动着轮椅出了屋子,我在榻上静静跪了好久,突然一个跃起,立在榻上舞动着身子,旋转再旋转,直到身子一软跌倒在棉被上,脸埋在被子间傻傻地笑起来。狼在很小时,就要学会受伤后自己添舐伤口,可原来被另一个人照顾是这样温暖的感觉,原来快乐是心上平空开出的花,美丽妖娆,宛转低回处甘香沁人。

  头埋在被子里傻笑了好久,翻身坐起,随手拿起一条绢帕,俯在几案旁提笔写道:

  “人的记忆会骗人,我怕有一日我会记不清楚今日的快乐,所以我要把以后发生的事情都记下来,等有一日我老的时候,老得走也走不动的时候,我就坐在榻上看这些绢帕,看自己的快乐,也许还有偶尔的悲伤,可不管快乐悲伤都是我活过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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